全信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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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4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01 栋

12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8、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2 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第四届董

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

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达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参加股东大会。

3. 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下午15:00。异地股东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7月14日下午15:00 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

4.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1 栋 12F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025-83245761

传 真:025-52777568

邮 箱:maomao252008@163.com

邮政编码:210036

2. 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全信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备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

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

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公司(签章): 受托人(签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447”,投票简称为“全信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至2表达相同意

见。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以上两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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