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龙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5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07 文核准,浙江帝龙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

股东发行 291,919,18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向天津紫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 34,386,36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

金。向天津紫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金的每股发行

价格为 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599,994,40 元,扣除承销费用

18,00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599,994.4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6】4844000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95080158000000080。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

目中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担的丙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存放在该专户

内。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购买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现金

对价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甲方未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

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

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

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蔡军强、刘京卫可以随时到乙方

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甲方或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

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

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

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

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力文化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