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聘任史道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马文鹏先生、易志明先生、韩爱芍女士、
彭艳鸣女士及赵艳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彭艳鸣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艳涛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认真审阅史道明先生、马文鹏先生、易志明先生、韩爱芍女士、彭艳鸣
女士及赵艳涛先生的简历,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的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因此一致同意聘任史道明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马文鹏先生、易志
明先生及韩爱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彭艳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同意聘任赵艳涛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苏天森、叶国田、王广鹏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