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111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16 年 6 月 28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绿地假日酒店翠玉厅 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报告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
5、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会议报告事项:
听取独立董事作《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
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2 时前,备置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总议案 100
议案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00
议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 4.00
议案 5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00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议案 6 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6.00
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7.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黎永亮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邮政编码:71006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0 总议案
1 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
5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7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注:1、《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用“√”表示意见。
2、对某一议案,不能既在“同意”栏内打“√”,又在“反对”或“弃权”栏内打“√”,
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