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6-30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
采取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应到会董事 11 人,实到会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会监事了解了
会议全过程。会议由曾光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对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土地进行
储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叉车”)与上海市青浦
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实施单位上海
市青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储备项目企业搬迁补偿合同》,上
述政府部门对上海叉车土地储备搬迁项目补偿总额为 8,850 万元。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王太平先生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经公司初步估算该项土地储备补偿带来的净收益将超过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的 50%以上,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 条的规定,该议案应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但鉴于该事项属于政府规划,且公司 2015 年每股收益低于 0.05 元,符合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6 条的情形。因此,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豁免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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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对上海柳工叉车有
限公司土地进行储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31)。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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