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5-059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参股公司交易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
年8月4日和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公司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海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7%股权,本公司持股62.5%
的控股子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2015年度所
属土地被收储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2015-060号、2015-086号专项公告),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与胜通海
岸签署土地收储协议。根据协议,胜通海岸2015年度实际成交收储土地合计
208,347.90平方米,应向青岛城投收取2015年度土地收储补偿款为
523,494,933.60元。
胜通海岸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和2015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上述土地
收储补偿款合计261,747,466.80元(占2015年度应收土地补偿款
523,494,933.60元的50%,详见2015-085号、2015-086号专项公告),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之收入确认条件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贯性原则,胜通海岸2015
年度被收储土地收益予以确认,并计入公司201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公司今接参股公司胜通海岸通知,胜通海岸于2016年6月24日收到青岛
城投支付的前述土地剩余补偿款261,747,466.80元,至此胜通海岸已累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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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青岛城投支付的2015年度全部土地补偿款523,494,933.60元。因相关土地
收益已确认,该事项对胜通海岸2015年度土地收储收益不会直接影响,但对
胜通海岸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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