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23: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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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鉴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羿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羿珩科技”)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可能引起康跃科技的股票价格波动,避免

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康跃科技与张

洁、冯军智等羿珩科技股东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

况如下:

1、本次交易双方及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

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2、康跃科技因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 年

4 月 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经核实,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4 月 14 日、4 月 28

日、5 月 6 日、5 月 13 日、5 月 20 日、5 月 30 日、6 月 6 日、6 月 15 日、6 月

2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 年 4 月 22 日、5 月 24 日发布

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3、在与交易对方就收购羿珩科技股权相关事宜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

4、公司停牌后,分别聘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

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康跃科技分别与前述

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规定了各方应严格保密相关

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

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披露的除外。

康跃科技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

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签字盖章页)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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