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
人的个人简历,认为陈钦鹏、陈钦发、韩雪、黄世政、戴盛杰、黄家兵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李建浩、陈燕燕、王惠玲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钦鹏、陈钦发、韩雪、黄世政、
戴盛杰、黄家兵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浩、陈燕燕、王惠玲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是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情况,津贴预案合理。该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8.00 万元
(含税)。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独
立意见
1、未发现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实施2016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建浩 陈燕燕 王惠玲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