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8: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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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公告

告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度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重大交易决策程序和现金分红等条款予以修订。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因《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修订,拟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予以修订

综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予以修订。

1

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商务。(依法须经 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文化活动。(依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用) 占公司 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 资产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人民币;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

民币;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2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如下: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作如下修订:

原规划内容 修改后的规划内容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第一条:本规划制定原则及总体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 件的前提下,公司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

次;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选择现 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

金分红的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配。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利润的 30%;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

(下文略) (下文略)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公司做出了“持续稳定回报、注重现金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分红、明确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的初步回报规划,即公司在足额预留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10%法定公积金、10%盈余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将

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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