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转让西藏一格万象51%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8: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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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转让西藏一格万象 51%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

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西藏一格万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维

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摩天轮将其持有的西藏一

格万象 51%的股份转让给中星云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邸晓峰 尹中立 张富根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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