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69.301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刚
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84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九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410,175,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264,999,96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5,816,200.00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249,183,76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验字(2015)第618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
用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万元)
1 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 66,000.00 66,000.00
收购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44,000.00 44,000.00
100%股权
3 O2O 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45,300.00 45,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4,200.00 171,200.00
合计 329,500.00 326,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
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截至2015年1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
民币369.301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占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资额的比例(%)
收购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
44,000.00 - -
公司 100%股权
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 100%
66,000.00 369.3017 0.56
股权
O2O 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
45,300.00 - -
设
补充流动资金 169,618.00 - -
合计 324,918.00 369.3017 0.11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69.3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
下:
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收购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
44,000.00 - -
限公司 100%股权
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
66,000.00 369.3017 369.3017
100%股权
O2O 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
45,300.00 - -
设
补充流动资金 169,618.00 - -
合计 324,918.00 369.3017 369.3017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6月24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5221
号《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369.3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69.3017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3017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69.3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5221号《关
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
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