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4)
详见2016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拟回购注销3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625,000股,对应价格
为4.18元/股;回购注销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对应价格
为6.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此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股票回购数量由625,000股调整为1,375,000股,回购价款为人民币2,612,500元;
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回购数量由90,000股调整为198,000股,回购价款为
人民币567,000元。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73,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3,179,5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6,237,760
元减少至784,664,760元。
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 年 6 月 25 日)起 45 天内向
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
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龙路15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 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8月8日8:00-11:3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 系 人: 李扬、殷超
4、联系电话: 0510-83896205
5、传真号码: 0510-83896205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