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家
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3、同意董事会聘任谢文坚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独立董事:傅鼎生、孙大建、黄钰昌
签名: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