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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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

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

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1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审议)

7.01 陈政立

7.02 陈泰泉

7.03 陈平

7.04 杨璐

7.05 郭朝辉

2

7.06 梁发贤

7.07 李瑶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审议)

8.01 骆文明

8.02 李新祥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需对其 2015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第 1、3、4、5、6 项议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2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7、9、10 项议案

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8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9 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

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8:30-14: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翩翩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7.01 陈政立

7.02 陈泰泉

7.03 陈平

7.04 杨璐

7.05 郭朝辉

7.06 梁发贤

7.07 李瑶

5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1 骆文明

8.02 李新祥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

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

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6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00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7.00

7.01 陈政立 7.01

7.02 陈泰泉 7.02

7.03 陈平 7.03

7.04 杨璐 7.04

7.05 郭朝辉 7.05

7.06 梁发贤 7.06

7

7.07 李瑶 7.07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0

8.01 骆文明 8.01

8.02 李新祥 8.02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9.00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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