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董-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任德坤、汤新华
独立董事胡建华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表
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
逐条核对上市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董事会认
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公司拟订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逐项表
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与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
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且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
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
3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
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暂缓
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②调减或停发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③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
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5
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
6
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公司拟订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与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发行方式为
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且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
息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7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
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
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
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挂牌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表决结果: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暂
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②调减或停发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③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9
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
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挂牌转让地
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上述第 1-6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7、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宁德闽电(蕉城)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宁德闽电(蕉城)
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2016 临-29)。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
品种为流贷、银承、付款保函、买方保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委托
贷款(委托方: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借款方: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期
限一年,授信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5000 万元、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拥有的福
州市鼓楼区宏福大厦(除第 18 层)的房产抵押担保 15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款额度
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1
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授信的担保方式采用
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的顺利开
展,董事会同意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600 万元,借款
期限两年,借款利率按我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期利率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