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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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董-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任德坤、汤新华

独立董事胡建华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表

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

逐条核对上市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董事会认

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公司拟订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逐项表

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与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

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且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

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

3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

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暂缓

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②调减或停发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③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

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5

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

6

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公司拟订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与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发行方式为

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且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

息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7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

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

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

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挂牌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表决结果: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暂

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②调减或停发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③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9

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

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挂牌转让地

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上述第 1-6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7、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宁德闽电(蕉城)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宁德闽电(蕉城)

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2016 临-29)。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

品种为流贷、银承、付款保函、买方保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委托

贷款(委托方: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借款方: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期

限一年,授信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5000 万元、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拥有的福

州市鼓楼区宏福大厦(除第 18 层)的房产抵押担保 15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款额度

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1

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授信的担保方式采用

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的顺利开

展,董事会同意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600 万元,借款

期限两年,借款利率按我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期利率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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