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30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 2016 年度
直购电优惠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
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2016 年直购电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6】21 号),四川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树脂公司”)被纳入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
电企业名单。据此,树脂公司同相关发电企业签署了《四川省 2016 年电
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书》,拟通过国网四川公司完成
购售电直接交易。
上述协议的签署,该直购电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树脂公
司产品动力成本,给树脂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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