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2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预案》,本次《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原公司章程条款 拟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为: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 策为: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 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公司董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各项条件时,公
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生产经营和未 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来发展资金需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公司董
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就利润 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生产经营和未
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利润 来发展资金需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形成议 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就利润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向股东 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利润
大会报告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至股东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形成议
大会召开期间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向股东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情况, 大会报告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至股东
股东大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大会召开期间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诉求;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情况,
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股东大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为:公 和诉求;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
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为:公
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 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 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层的建议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 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 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
调整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层的建议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
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调整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全
文上网。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