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节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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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6-064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节能”)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张国

安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0.8 万份股票期权及 20.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相关

公告已发布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126、129),该部分股票经 2015 年度权益

分派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后增加至股票期权(41.6 万份)及限制性股票(41.6 万股)。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未达到解锁条件

的第三个解锁期的 475.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将达不到行权条件的第三

个行权期的 475.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886,599,304 元人民币减少至 881,431,304 元人民币。相关公告信息刊登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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