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5 日,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宝利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
航空”)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的诉讼材料,
知悉北京宜通金茂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金茂”)、中俄直升机技术
(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俄直”)对公司、宝利航空、梁吉安提起了诉
讼,相关诉讼事项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一、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中院送达的(2015)锡知民初字第 284 号《民事裁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宜通金茂、中俄直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宝利国际、宝
利航空、梁吉安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宝利国际、宝利航空、梁吉安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 2,300
元,减半收取 1,150 元,由原告负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该诉讼原告撤诉,避免了长期诉讼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和相关资源的浪费,
有利于公司后续通航业务正常开展。
2、该诉讼案中,公司除积极应诉支付了部分律师费用外,未产生任何诉讼
相关的负债和或有负债,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1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