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上午
10: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2亿元,公司为本次贷
款提供全额担保,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资产作抵押物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16 年 6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详
见2016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申请贷款2510万美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本次
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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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16 年 6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孙公司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详见2016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天津华新一号租
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和平支行向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提供600万美元委托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16 年 6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孙公司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详见2016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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