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6-03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瑞邦拟收购马鞍山科邦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本公司、公司: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瑞邦: 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马鞍山科: 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系南一农集团旗下子公司;
4、南一农集团: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现直接持有本公司51.75%
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邦”)
的产业发展,积极拓展安徽瑞邦的发展空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
同意安徽瑞邦以自有资金收购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马鞍山科邦”)部分资产,具体包括马鞍山科邦位于安徽省马鞍山
市当涂工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安徽
瑞邦和马鞍山科邦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
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本次交易委托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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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
估。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5
月31日,评估方法为: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
比较法。截至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账面值为4,525.89万元(其中: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账面值为3,185.42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
1,340.47万元),评估值为6,706.5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
筑物评估值为3,807.48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899.08万元)。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
安徽瑞邦和马鞍山科邦一致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6,706.56万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易价格为3,807.48万元,土地使用
权交易价格为2,899.08万元)。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瑞邦拟收购马鞍山科邦部分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关联董事杨寿海先生、汤建华先生、杨春华女士、吴焘先生、夏曙先
生和张爱娟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管亚梅女士、黄
辉先生和涂勇先生参加该议案的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6-03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
具了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
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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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善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物中间体研发、销售;烟酰胺研发、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
企业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瑞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安徽瑞邦总资产 161,433,609.20元,总负债 122,675,813.04元,净
资 产 38,757,796.16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75.99% 。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2,747,512.87元,营业利润-2,151,632.14元,利润总额-79,027.8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027.80元。
2、转让方: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富明;
注册资本:5,3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生态肥、生物肥、复合肥、有机-无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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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肥及相关咨询服务,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精细化
工产品分装(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马鞍山科邦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旗下子公司。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马鞍山科邦总资产82,252,471.95元,总负债
68,188,714.71元,净资产14,063,757.24元,资产负债率为82.90%。
2015年营业收入86,972,102.83元,营业利润-2,347,870.27元,利润
总额-42,587.39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587.3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马鞍山科邦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的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
1、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一车间及仓库、二车间、风
机房、KCL转化用房、食堂及宿舍等,建筑面积共29,071.83 平方米。
该房产建成于2005-2007年,主体结构为框架及钢、钢混结构。
2、构筑物:主要包括露天货场、简易仓库、厂区道路、界区地
下管线、35KV、10KV输变电工程、排水明渠护坡、蒸汽管道支架基础、
清水池、氨站水池、氨站厕所、氨站场地、地坪、广场、园林、自行
车棚等,主要为砼结构、钢结构、沥青路面、砖混结构等。
3、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共计1宗,登记面积191,814.30平方
米,工业用途,为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当国用(2009)第1215号”。使用年期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56
年5月17日。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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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安徽瑞邦和马鞍山科邦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房屋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本次交易委托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天健兴业对
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
准日为:2016年5月31日,评估方法为: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
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截至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账面值为
4,525.8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账面值为3,185.42万元,
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1,340.47万元),评估值为6,706.56万元(其
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值为3,807.48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为2,899.08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经安徽瑞邦和马鞍山科邦一致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价格为6,706.5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易价格为
3,807.48万元,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为2,899.08万元)。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瑞邦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与马鞍山科邦就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签署了《关于马
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向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房屋建
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1、甲方(转让方):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
1.2、乙方(受让方):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1.1、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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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
2.1.2、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一车间及仓库、二车间、
风机房、KCL转化用房、食堂及宿舍等,建筑面积共29,071.83 平方
米。该房产建成于2005-2007年,主体结构为框架及钢、钢混结构。
2.1.3、构筑物:主要包括露天货场、简易仓库、厂区道路、界
区地下管线、35KV、10KV输变电工程、排水明渠护坡、蒸汽管道支架
基础、清水池、氨站水池、氨站厕所、氨站场地、地坪、广场、园林、
自行车棚等,主要为砼结构、钢结构、沥青路面、砖混结构等。
2.1.4、土地使用权共计1宗,登记面积191,814.30平方米,工业
用途,为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当国用
(2009)第1215号”。使用年期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5月17日。
3.1、转让价格
3.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3.1.2、本次转让委托了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
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转让标的
进行了评估。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
年 5 月 31 日,评估方法为: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
用市场比较法。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标的账面值为 4,525.89 万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账面值为 3,185.42 万元,土地使用权
账面值为 1,340.47 万元),评估值为 6,706.56 万元(其中:房屋建
筑物、构筑物评估值为 3,807.48 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2,899.08
万元)。本次转让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 6,706.56 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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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价格为 3,807.48 万元,土地使用权转
让价格为 2,899.08 万元)。
4.1、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
求,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转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的款项。
5.1、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相关房产产权等过户手续过程中,涉
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申报缴纳。
6.1、本协议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徽瑞邦以自有资金收购马鞍山科邦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
当涂工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有利于
满足安徽瑞邦产业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优公
司的产业体系,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安徽瑞邦以自有资金收购马鞍山科邦位于安徽省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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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当涂工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有利
于满足安徽瑞邦产业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优
公司的产业体系,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
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利益;
3、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在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加对该事
项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安徽瑞邦拟收购马鞍山科邦部分资产的
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已就公司全
资子公司安徽瑞邦拟收购马鞍山科邦部分资产事项出具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
查意见》。国信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瑞邦以自有
资金收购马鞍山科邦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的房屋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安徽瑞邦产业发
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优公司的产业体系,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次交易作价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
估资格的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在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按规定,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4、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
司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5、关于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向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转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协议;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