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 2016-031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
有关要求,董事会八届十六次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作部分修改,明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机制和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最低持股比例等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
下:
原条款为: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权。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