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通过投资者
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9 名投资者发行了 181,653,042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2.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6,740,143.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953,259,848.9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
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01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6 月 8 日的《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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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
见 2016 年 4 月 1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 暂时补充流
项目名称 动资金使用 专户余额
资 金投入金额 使用金额 金额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
143,552 135,325.98 27,909.91 30,000.00 79,268.61
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
109,114 60,000 55,971.27 - 4,592.34
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
合计 252,666 195,325.98 83,881.18 30,000.00 83,860.95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来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
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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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苏跃星先生对
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拟不超过 12 个月,并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严格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为此履行的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东方花旗同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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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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