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6-03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等相结合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10:30 在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召开。周永
仙、李瑞升、毕英捷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
究,形成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与蒙古石油局签订重大石油合同
的议案》
同意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MART OIL
INVESTMENT LTD.) 以下简称“智慧石油”)与蒙古国石油局签订产品分成合同——
《Ergel-12 产品分成合同》。同意公司通过金司南能源有限公司向智慧石油增资
3600 万美元,其中拟使用“石油勘探地震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石油勘探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共计约 1,402 万美元,勘探费
用剩余所需资金以及开采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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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蒙古国“Ergel-12 勘探开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合同中标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IPO 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入其他项目
的议案》
公司审议本次关于 IPO 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同意公司关于 IPO 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入其他项目。
《关于 IPO 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公告》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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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