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3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0.28元,募集资金总
额35,1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61.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896.06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各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户,分别用于“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及“工
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公司与上述各开户银行以及国信证券分别于
2015年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均严
格按协议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901150638000000165)专项用于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鉴于该项目已达产并实
现了预期效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
司公告,编号为:2016-009)。目前,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
已于2016年6月23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