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恢复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召回注射用盐酸甲氯芬酯、注
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06)。近日,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灵康”)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达的《关于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问题
的批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海南灵康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申
请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恢复生产的报告》,经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
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恢复生产。
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的恢复生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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