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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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6-02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 – 2016 年 6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创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1,66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7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9,65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4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1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3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01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3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1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36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6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6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6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程俊鸽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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