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7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6年6月8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
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2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0 日
4、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春林先生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8、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6,313,425股,占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的
47.8331%。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838,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的13.248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3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4,283,425股,占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的
44.392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的3.44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
分所王秀宏、曲承亮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郭春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283,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808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808,410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74.0330%。
是否当选:当选。
1.2、选举钟云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28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808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80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74.0330%。
是否当选:当选。
1.3、选举贺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1.4、选举李宝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傅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2.2、选举王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2.3、选举张连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傅穹、王旭、张连学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当选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孙莉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3.2、选举白玉彪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31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4,838,409股,占出席会议持
股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是否当选:当选。
公司当选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王秀宏、曲承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紫鑫药业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列席人员
的资格,各项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