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6-06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4%)的股东北京新华联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1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2日接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要
3、减持时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13%,若此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6、减持股份来源: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
有的股份。
7、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发行价,自清水源上市之日
起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清水源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清水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清水源股份,也
不由清水源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清水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
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但不低于发行价)进
行减持,第一年减持数量为本公司届时所持的全部解锁股份数的50%,第二年减持数
量为本公司届时所持的全部解锁股份数的30%。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
持计划。
2、自清水源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清水源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新华联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新华联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
作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函》。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