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16-074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2,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78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2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0*****059 钱永耀
1
01*****977 钱永美
2
08*****628 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3
08*****100 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1*****079 邝青
5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6 号楼 9 层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赵景凤
咨询电话:010-57551331
传真电话:010-57551123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