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位,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
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
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薄型纤维板生产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林木产业链精心布局经营多年,目前已基本形成从种苗培育、林木种
植、林产品加工到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的一体化现代“大林业”格局,公司木业
业务也成为公司成熟稳定的重要盈利来源。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木业业务的发展,
同意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投资成
立控股子公司负责新建年产 15 万方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项目,以满足市场对产品
质量稳定、环保等级高、差异化的需求,做大做强公司人造板业务,促进公司人
造板业务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约 3 亿元人民币(使用自有资金)
项目占地:140 亩(工业用地)
设计产品规格:幅面:1220×(2440~3050)mm
厚度:1mm~6mm
密度:660kg/m3 ~1000kg/m3
漳州中福就上述投资事项拟与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
协议书》,云霄县政府同意将位于临港工业集中区约 140 亩土地依法履行招拍挂
程序后出让给项目公司作为建设用地,并协助支持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和建设
准备工作,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比例:漳州中福持股70%,主要战略经销商及各木业公司核心管理技术
人员持股30%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43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年产能,具
备一定规模优势。公司旗下“中福”品牌的中纤板产品为“福建省名牌产品”,
是国内少数的能批量生产SGS权威认证的FSC-COC中纤板公司。为了实现企业
稳定持续经营,保持企业品牌和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发展优势品牌规模化,提
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木材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经过考察调研,采用世界先进超薄型纤维板生产设备及技术,增强公司
竞争实力,对公司优势品牌规模化、差异化经营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
做大做强集团人造板业务,确保公司人造板工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本项目突破传统纤维板生产的设备运行速度、热压接触传热、纤维板厚
度薄等技术瓶颈。采用板坯联合加热装置,将预压后进入压机前纤维进行复合预
热压处理,使板坯更加密实,提高热压后板坯质量。与现有国内及进口设备纤维
板生产技术相比,做到密度更薄、速度更快、能耗更低、质量更优。新技术、新
设备的应用对推进公司人造板加工设备技术产业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3、本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
兼具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及原料来源丰富等优势。
4、公司拥有3家多年专业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的木业子公司,有一批在行业
内长期从事人造板制造的经验丰富的资深管理、技术研发及市场营销的人才队伍,
尤其是漳州中福作为公司人造板项目的旗舰企业,具备现代经营理念,已成为技
术、管理先进的在行业内优势明显的现代化企业,新项目运行在人才、技术、物
资、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资源优势。
四、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根据项目可研财务评价指标分析,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6.62%,投资回收期
6.73年(含建设期1年),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
能力38.44%时,达到盈亏平衡点,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董事会同意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负责新建
年产15万方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项目,并授权董事长与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
会签署《薄型纤维板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与项目
落地有关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