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6-03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下属担保
公司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坡公
司”)。
● 委托贷款金额:4,530 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1 年。
● 贷款年利率:年利率为 5.22%。
● 担保事项:公司关联方阳泉煤业集团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再担保公司”)就上述借款向委托贷款方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提供担保,榆树坡公司以所拥
有的价值 6,471 万元的固定资产向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坡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泰公司持有榆树坡公司 51%的股份)目前处于联合
试运转状态。榆树坡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尚不能满足其联合试运转期间的运营
及后续综合验收工作,为确保榆树坡公司的联合试运转及后续验收工作的顺
利开展,公司拟同意向天泰公司提供借款 4,530 万元,天泰公司通过阳煤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53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 5.22%。榆树坡公司委托再担保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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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笔借款向天泰公司提供担保,榆树坡公司以价值约 6,471 万元的固定资产
向再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同时,榆树坡公司向再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54.36 万元,天泰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需要向财务公
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共 2.265 万元。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天泰公司向公司
借款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天泰公司通过财务公司
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共计为 4,530 万元。再担保公司
为此笔借款向天泰公司提供担保,榆树坡公司以价值约 6,471 万元的固定资
产向再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鉴于,再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因此,再担保公
司与榆树坡公司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3.法定代表人:廉贤。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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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持有财务
公司 50%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0%的股权。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1,369,140.74 万元,净
资产为 166,651.80 万元,净利润 22,684.1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928,932.73 万元,净资产
为 172,423.51 万元,净利润 5,771.7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宁武县阳方口工矿镇榆树坡村。
3.法定代表人:李秀彬。
4.注册资金:人民币 38,111.48 万元整。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与公司关联关系:榆树坡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泰投资公司控
股子公司,天泰投资公司拥有榆树坡公司 51%股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榆树坡公司资产总额为 212,793.39 万元,负
债总额为 192,560.45 万元,净资产为 20,232.94 万元,营业收入为 21,183.74
万元,净利润-5,397.2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榆树坡公司资产总额为 218,092.07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96,891.83 万元,净资产为 21,200.24 万元,营业收入为 9,049.91
万元,净利润-23.4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29号。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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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本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的融资
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
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由资金投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
款、委托发放贷款、委托投资、非法集资及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
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再担保公司为阳煤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再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 31,013.18 万元,负债
总额为 459.14 万元,净资产为 30,554.04 万元,营业收入为 288.30 万元,
净利润 554.0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再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 31,511.56 万元,负债
总额为 522.91 万元,净资产为 30,988.65 万元,营业收入为 306.00 万元,
净利润 434.6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天泰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天泰公司、财务公司。
2.贷款金额:4,530 万元。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年利率为 5.22%。
5.委托贷款的费用: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委托贷款
发放的实际金额和期限确定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0.5‰,手续费共计
2.265 万元。
6.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二)天泰公司与再担保公司之《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天泰公司、再担保公司。
2.保证方式:再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4,530 万元本金、利息及协议中约定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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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效: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榆树坡公司与再担保公司拟签订的《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榆树坡公司、再担保公司。
2.反担保方式:榆树坡公司以价值约 6,471 万元的固定资产向再担保公
司进行反担保。
3.反担保范围:4,530 万元本金、利息及协议中约定的费用。
4.反担保期限: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5.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有管辖权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泰公司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为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4,530
万元,是为确保榆树坡公司在联合试运转期间的正常运营,榆树坡公司目前
资产状况良好,天泰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贷款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同意天泰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其下属榆树坡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 4,530 万元,是为确保榆树坡公司在联合试运转期间的正常运营。
再担保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榆树坡公司以价值约 6,471 万元的固定资
产向再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同时,榆树坡公司向再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54.36 万元,天泰公司将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2.265 万元。鉴于,
再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因此,再担保公司与榆
树坡公司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本项交易遵循公允原则,执行市场价格,
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非关联
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和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 28.26 亿元(不含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委托贷款事项),且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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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
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6.35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2%,且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上
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对外披露程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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