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表决: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
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情况,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进行修订,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