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康得新复合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股东持有的上海玮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上海玮舟自成立以来,依法开展业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

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此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完善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布局和生态链建

设,提升康得新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发展康得新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具有重

要的意义;此次收购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司涉入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符合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能够更大程度聚集资源、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使公司

能够分享集成电路产业的未来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促进公司市值

提升,创造更加丰厚的股东回报。

2、本次关联交易经审计、评估后,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

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收购事

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收购康得集团持有的上海玮舟100%股权。

独立董事:隋国军、单润泽、苏中锋

2016年6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康得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