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6—024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2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批准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
铃集团”)之间的《J18 发动机项目技术所有权共有合同》,并授权公司总裁范炘
代表公司签署该合同。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
董事均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注册地点:南昌市迎宾北大道 666 号
法定代表人:邱天高
注册资金: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1991 年 7 月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股权结构:南昌市国资委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整车、发动机、底盘、专用(改装)车、传动系统产品、
汽车零部件及其它产品,汽车质量检验,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
机器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等业务。
开发以“江铃”轻型车为基本型多品种,系列化产品;承包境外汽车行业工程及
提供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人员。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营业收入 38,134
净利润 2,49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794
净资产 18,918
三、《J18 发动机项目技术所有权共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产品”指将由江铃集团和本公司依据本合同所共有技术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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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J18 汽油发动机。本合同各方均有权运用合同技术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
并有权将生产、制造的合同产品仅用于合同双方各自生产整车的装配及售后服务
用途。
(2)江铃集团向本公司支付技术共有费 9800 万元人民币,在 2016 年底完
成付款。
(3)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为本公司和江铃集团均摊 J18 发动机研发投入基础上的协议
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降低本公司对于 J18 发动机的研发投入并带来基于规模效
应的成本改善。
六、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之间与江铃汽车集团公
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4900 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卢松、王琨、李显君就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之间的《J18
发动机技术所有权共有合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该合同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江铃汽
车集团公司就该合同支付的技术共有费价格是合理的,符合一般商业原则。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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