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能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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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1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金鸿

能源”)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5,000 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的 26.54%。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34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4 年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2,464,454

股新股,发行价为 21.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9,999,979.4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44,332,464.4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5,667,514.9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250344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情况(截至 6 月 21 日)

募集资金投 可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已置换资 已使用资 暂时补充流

入额 金

金 金 动资金

衡阳-常宁水口

山天然气管道工 15,566.00 5,937.07 3,700.00 5,928.93

程项目

应县-张家口输 78,505.00 0.00 150.00 30,000.00 48,355.00

气管道支线工程

项目

张家口市宣化区

天然气利用工程 28,278.00 18,085.86 10,192.14 0.00

项目

LNG 和 CNG 加

17,319.00 10,472.31 3,172.78 0.00 3,673.91

气站项目

归还银行借款 30,000.00 0.00 30,000.00 0.00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961.5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止 6 月 21 日) 58,817.89

截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8,817.89 万元。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董事会同意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人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0 万元

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董事会同意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人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

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将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

用的金额为 1,957.50 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

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此次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项目需

要时,公司应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

1、金鸿能源已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金鸿能源内部制度的规定;

2、金鸿能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金鸿能源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金鸿能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金鸿能源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金鸿能源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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