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1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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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6-09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22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提交的《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以及公司资本公积

充足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00 30

公司将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8,712,619 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 股,共计转增

956,137,85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74,850,476 股。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

提示

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自 2012 年 2 月上市后,为实现公司“通信制造+信息服务”的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采取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举的双重举措,立足 TMT 行业寻找具有发

展前景的标的企业,并于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分别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了移动通讯终端产品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国内

领先的企业移动信息化服务提供商——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和互联网广

告与数字营销平台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得到了

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业务覆盖通信连接系统、移动通讯终端产品、企业移动信息

化服务和互联网广告精准营销等 TMT 不同细分子行业,整体业务结构、客户分

布更为多元化。

公司近三年业绩稳步成长,2013 年至 2015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32,136.64 万元、78,419.31 万元、150,099.1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分别为 1,911.35 万元、5,571.24 万元、16,742.52 万元;总资产分别达到了

68,345.90 万元、145,551.22 万元、305,772.96 万元。

同时,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未

经审计的资本公积为 1,807,232,175.45 元,未分配利润为 250,294,959.89 元。本

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转增股本金额为 956,137,857 元,不超过资本公积金可分

配范围。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及资本公积充足的情况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

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

先生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兼顾了股东们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经营

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4、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其承诺在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审批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2、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未收到本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人万卫方先生、5%以

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提议,尚须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届满

情形;披露后 6 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形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解禁数量(万股) 解禁日期

1 谭思亮 4586.5526 1834.6210

2016.7.26

2 何雨凝 582.3184 232.9273

3 万卫方 10006.0416 7886.2500 2016.8.8

惠州市德帮实业有

4 980.8546 669.8489

限公司

5 杨荣生 214.8993 214.8993

6 李尔栋 214.8994 214.8994

2016.8.20

7 王勇 214.8994 214.8994

8 李国超 53.6992 53.6992

9 王寿山 40.3254 40.3254

10 赖华云 26.9516 26.9516

11 薛枫 1730.0969 519.0291

12 黄威 956.7356 304.6007 2016.9.30

13 谢维达 569.0074 226.7174

注:

①因互众广告 2015 年度实现了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原股东谭思亮、何雨凝等签署的《购买资产暨利

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约定,在限售期届满后,三年分三次分别解除限售比例为 40%、30%、30%,

本次谭思亮及何雨凝可转让认购股份数量的 40%。

②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追加限售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118),公司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完成对收购互众广告前持有的 78,862,500 股追加锁定期 12 个月事项,

锁定期自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万卫方先生所持股份需要遵照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

③因宽翼通信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了德帮实业等 7 位股东合计持有的

限售股 255,351 股,其剩余限售股份在 2016 年 8 月 20 日限售期届满。

④因国都互联 2015 年度实现了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原股东薛枫、黄威、谢维达签署的《购买资产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约定,自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薛枫、黄威、谢维达名下之日起三年分三次分别解除

限售比例为 30%、30%、40%,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为其认购数量的 30%。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送转股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

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将按

照会计准则核算,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提交的《关于吴通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万卫方、

胡霞、沈伟新、夏永祥 4 名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

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并达成一致意见,上述董事认为: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提议的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 4 名董事书面承诺,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与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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