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泰诺: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6-22 2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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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在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诺”、“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积极采取有关保密措施,对项目进展和项目内部信息

进行有效保密,以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重组决策及中介遴选、进场工作均在股票停牌后启动

2015 年 12 月 16 日,梅泰诺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股票停牌。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梅泰诺的股票开始连续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进行了中介机构的遴选工作,最终确定了本次重组的中介

团队。本次重组的决策、中介团队的组建均在本公司停牌期间完成,有效控制了

本次重组事项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产生的影响,有效防止内幕交易,保护了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

2、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

约定了交易各方的保密义务。

公司在确定了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后,与各中介签署了《保密协议》,

约定了各中介机构的保密义务。

3、缩小内部信息知悉范围

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方,对本次重组的所有决策都集中在少数核心管理层范

围,尽量减少项目信息的外传。

综上,本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

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所采取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2016 年 6 月 21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所采取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宁波诺裕泰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6 月 21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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