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申请抵押担保贷款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抵押担保贷款能有效支持“一站式粮食生产供应链管理”服
务体系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可能产生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抵押担保贷款之事项。
独立董事:吕品图、冯克珊、欧学旺
2016 年 6 月 22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抵押
担保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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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图 冯克珊 欧学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