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湘潭电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仔细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经核查,我们认为,湘潭市华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环保”)

获得的借款 500 万元全部用于其承包的公司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本次向

华昇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锰渣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

锰渣的全部资源化利用,华昇环保资信良好,其以部分设备、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风险可控。

香港先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先进”)资信良好,还款来源比较

充分,此次控股子公司对香港先进提供财务资助 1225 万元风险可控,且湘进电

化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借出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

法公正,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出资 2000 万元与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两型弘申一号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文宇先生、上海智越韶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湘潭天

易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津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裕能新能源

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进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技术探讨,有

利于公司未来扩大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分享新能源电

池材料盛宴,获取相应收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本次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

正,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刘恩辉

赵德军

文永康

2016年6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湘潭电化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