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14 时,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 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邓志刚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含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共 12 人,代表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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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股份 159,273,9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1247%;
2、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 5 人,
总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4,01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3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5,25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55,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3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59,258,96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票 15,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5,240,766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4%;反对票 15,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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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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