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蒙发 公告编码:临 2016-35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ST 蒙发,证券代码:000611)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收盘接深交所通知,本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16 年 6 月 20 日、21 日、22 日)收盘价跌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76%,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异常波
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函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人及其亲属在股票异常波
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上述相关事项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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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
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 [2016]65 号),同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内
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32] )。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情请见 2015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在前述媒体上刊登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75] )。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购买天治基金股权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
核阶段,最终是否完成对标的股权的购买存在不确定性。
4、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仍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若公司 2016 年度继续亏损,公
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其《回复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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