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与
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
二〇一六年六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协议由以下甲、乙各方于 2016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签署:
甲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 600271),注册资
本为 92,340 万元,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 18 号,法定代表人为时
旸。
乙方: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统称“乙方”或“乙方各方”
乙方 1:宋旭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310112197110280011,住
址: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 428 弄 1 号 2606 室
乙方 2:朱晓,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230103196512143254,住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益丰园 5 栋 1 单元 502 号
乙方 3:曹兵,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37232819721213065X,住址:
山东省博兴县博城二路 89 号 6 号楼 2 单位 202 号
乙方 4:李银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11010819720104897X,住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园东区 206 楼 1103 号
乙方 5:陈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432828196908120635,住址:
长沙市芙蓉区凌霄路 12 号
乙方 6:李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370205197309234015,住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 651 弄 9 号 302 室
乙方 7:王芝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330702196211131225,住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青青小区中 1 幢 1 单元 702 室
乙方 8:吴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身份证号:33072119870916361X,住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山道村 0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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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鉴于:
本协议双方已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于 2016 年 6 月【】日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 合计持有的航天金盾
31.12%股权。目前,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与甲
方解除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已签署的协议。现甲乙双方就该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如下:
1. 交易方案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乙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与甲方解
除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已签署的协议。本次交易中,甲方不再收购乙
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所持有的航天金盾的股份。
1.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不再享有或承担《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3 乙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与甲方解除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已签
署的协议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乙方 1、乙方 3、乙方 4、乙方 5 与甲
方之间不存在应向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4 甲方以非公开发行 3,063,630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 6 万元方式购买乙方 2、
乙方 6、乙方 7 和乙方 8 合计持有的航天金盾的 30.76%股权。乙方 2、
乙方 6、乙方 7 和乙方 8 所获具体对价数额详见附件一。乙方 2、乙方 6、
乙方 7 和乙方 8 继续享有并承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中的权
利和义务。
2. 协议生效及其他
2.1 本补充协议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时生效。本补
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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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
定为准。
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补充协议所使用的词语的定义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所
使用的相同词语的含义相同。
2.3 双方可就本补充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和谈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4 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方各持壹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
续,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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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附件一:乙方各方持有的航天金盾出资额、持股比例以及本次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获得的
序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取得股
股东姓名 现金对价数额
号 (万元) (%) 份对价数额(股)
(万元)
1 王芝芬 420 21.43 2,135,767 —
2 吴健 180 9.18 915,328 —
3 朱晓 2 0.10 8,357 4.00
4 李增和 1 0.05 4,178 2.00
合计 603 30.76 3,063,630 6.00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带有小数点的数值均直接取
整数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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