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8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 巨轮 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131,89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0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5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6.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33,131,89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99,395,67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7 吴潮忠
2 01*****210 洪惠平
3 01*****185 郑明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送(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9,179,613 14.89 218,359,226 327,538,839 14.89
(或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623,952,277 85.11 1,247,904,554 1,871,856,831 85.11
三、总股本 733,131,890 100 1,466,263,780 2,199,395,67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199,395,67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588 元。
八、有关咨询信息
1、咨询机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咨询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4、咨询电话:0663-3271838
5、传真电话:0663-3269266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