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6-063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和董监高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4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人员承诺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各自累计减持金额的 10%。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接到董事长梁萍女士、董事李俊先生及
梁芳女士、王丹梅女士的通知,其于近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梁萍女士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6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70,924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56% ,成交均价 32.890 元,成交金额 2,332,692 元。
本次增持前,梁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梁萍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70,924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56%。
2、梁芳女士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6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20,000 股并公告后,又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6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6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48% ,成交均价 33.262 元,成
交金额 1,995,700 元。
本次增持前,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芳)
及梁芳女士持有公司股 3,53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802%;
本次增持后,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梁芳女士共计持有公司
股份 3,59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849%。
3、王丹梅女士于 2016 年 6 月 7 日、6 月 8 日、6 月 1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45,000 股并公告后,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20,2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16% ,成交均价 33.047 元,成交金额
667,545.5 元。
本次增持前,王丹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97,900 股,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 1.506%;本次增持后,王丹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918,1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522%。
4、李俊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16,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13% ,成交
均价 32.756 元,成交金额 524,096 元。
本次增持前,李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8,125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0.951%;本次增持后,李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14,125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964%。
二、增持目的及进展情况
董事长梁萍女士本次增持是为了履行承诺,且对公司未来“数字
化技术应用”的商业化发展充满信心。
截至目前,梁萍女士、梁芳女士、李俊先生的增持金额尚未满足
要求,后续将继续择机增持。
王丹梅女士已履行完成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所作出的增持承诺。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梁萍女士、梁芳女士、王丹梅女士、李俊先生承诺:在增持
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