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5:00至2016年6月22日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代理)股份374,237,91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083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
所持(代理)股份为374,14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078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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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0,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74,215,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6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06%;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9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74,215,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6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06%;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9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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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票374,198,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0,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35%;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6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74,198,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0,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35%;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6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74,198,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0,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35%;反对票3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6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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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74,215,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
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6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06%;反对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9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崔成立、顾鼎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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