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万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084,126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845,259,987.6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5,207,547.18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20,052,440.42 元,相关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027 号)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2016年6月6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金已投资金额
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6,658 26,658 90.342
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 989.984372
21,022 21,022
目
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 16.8
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 10,346 10,346
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 24,000 24,000
合计 82,026 82,026
截止 2016 年 6 月 17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69,081,176.7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
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万安科技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云建 钟德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