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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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16-032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王弘蔚先生主持,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中韩亚丽、黄鹏鹏

等 14 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对授予的

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5 名调整为 261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600 万股调整

为 576.35 万股。

以上调整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1

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

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除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 14 名激励对象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和权益数量相符。

同意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2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6.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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