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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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信宇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房产”)系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49%,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房产”)持股 51%。信宇房产以自

有物业抵押向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一年期贷款,公司及浙能房产

按持股比例为信宇房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信宇房产为公司此次担保提

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轶磊和胡巍华对本议

案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详情请见6月23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 ( 2016-048 号 ) 和 巨 潮 咨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于2016年7月8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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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6月23

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2016-049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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