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5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
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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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2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利润补偿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暨与北京尚洋全体股东签署《利
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
相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方可
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
订)》的规定,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6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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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 4: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
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
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会 俞凌佳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 22 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提请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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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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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
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理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利润补偿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暨与北京尚洋 1.00
全体股东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 2.00
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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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 3.00
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 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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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审 议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利润补偿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暨与北京尚洋全
1
体股东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达
2
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
3
宜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注:1、如投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
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其他两项打“×”。
2、应回避表决议案的,无需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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